歙县人大常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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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域环境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
【字体: 】【2017/7/3】 【作者/来源 歙县人大办公室】 【阅读: 次】 【关 闭

    根据2017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,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组织了以高秉如主任为组长,王逸副主任为副组长,农工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域环境整治工作调研组,采取实地察看,走访群众,调阅资料,集中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,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

    1.部署周密,措施有力。县委成立了高规格全域环境整治行动指挥部,四大班子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任各创建组组长。制定了《歙县全域环境整治行动方案》,县领导不定期暗访督查,召开片区调度会、重点乡镇推进会,分区域、分阶段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指导,创建工作压力层层传导,长效机制不断完善。

    2.突出重点,攻克难点。在全域环境整治过程中,我县总结出“三整、四化、五清、六改”环境整治法,与我市要求的“乡村环境六清理”目标基本一致。工作中持续紧紧抓住这个重点,明确责任清单、时限清单,以点带面,点面结合,强力推进,城乡环境明显改善。整合力量,破解了“三线”整治的难点,已组织16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和41个省级中心村开展“三线”整治,完成杆线梳理36万米,一批“蜘蛛网”、“马蜂窝”得到清除。我县“三线”整治的特色做法,先后在2016年省美丽办《工作简报》第11期、省委办公厅《安徽工作》第7期、省政法委《治安瞭望》第7期刊登推广。

    3.共治共享,改善民生。注重“环境整治”与“亮点打造”相融合,如坡山、许村、昌溪、定潭等村在整治中注重留住乡土气息,传承和利用好农村现有自然景观、村落景观、农业景观、人文景观、古物古迹,保留农村田园风光,使“村村都有新亮点”。一些村庄文化墙、文体广场、农民公园等不仅使村庄悄然增色,还为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。注重将环境整治和民生工程结合起来,突出垃圾治理、污水治理,改厕,坚持将文体广场、停车场建设优先,作为今后方便村民生活的“必需品”,既整治了环境,又改善了民生。

    4.示范引领,素质提升。充分利用“我们的节日”、“三下乡”等活动,把全域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、事迹,搬上舞台,融入节日活动,有效提高环境整治工作群众的知晓率,参与度,在推进“五项创建”,开展“农村精神文明十大创评”工作中,使群众从身边好人、身边好事中汲取正能量。深入挖掘乡贤文化,传承“好家风、好家训”,优秀“村规民约”。特别是徽城镇斗山街汪宏坦家庭,祖籍深渡镇定潭村的李济仁家庭荣获全国首届“文明家庭”殊荣,在我县引起强烈的反响。深渡镇跻身国家“美丽宜居小镇”,昌溪乡获评国家级“生态乡镇”,完善深化“户主会议”制度,通过成功经验的示范引领,提升群众素质,提升乡风文明,有效提高了全域环境整治的水平。

    二、存在问题:

    我县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但和周边区县比、与全市全域环境整治要求还有诸多问题和困难,主要表现在:

    1.思想认识不够到位,整治合力不足。在全域环境整治工作中,个别部门、乡镇认为环境卫生是小事,不影响全局工作,不伤大雅。思想上不重视,认识不到位,行动迟缓,落实不力,没有把全域环境整治当成民生工程和“一把手”工程来抓。少数职能部门和包保老旧小区的单位,深入乡镇和包保小区检查不够,浮在面上,指导意见多,亲力亲为少,听取汇报多,解决问题少,对全域环境整治中的问题落而不实、管而不严。个别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,任务不明确,责任不落实,相互推诿扯皮,各自为政,各行其是,以会议贯彻会议,以文件转发文件,被动应付,没有形成合力。

    2.宣传氛围不够浓厚,群众主体作用弱。宣传发动的形式单一,没有创新宣传方式方法,使环境整治意识入心入脑,全民参与的氛围尚未形成。相当部分的居民(村民)存在着“要我整治”而不是“我要整治”的思想,缺乏自主意识,主动整治不够,环境整治的自觉意识淡薄,良好的行为习惯尚未养成,参与意愿不强,有的甚至认为环境整治是政府和干部的事情,与已无关,乱搭、乱倒、乱停、乱扔等现象较为普遍。宣传、引导不够,群众的主体作用未能发挥,剃头担子一头热,在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,存在干部在“干”,百姓在“看”,“干部累得满头汗,群众还说不好看”的现象。

    3.整治标准不够严格,“面”上效果不明显。少数职能部门和乡镇,没有对全域环境整治的“六清理”标准吃深吃透,致使工作计划安排照葫芦画瓢,照抄照搬,注重局部点上整治,忽略面上,线上全面推进,诸如农村道路两侧季节性农产品占道贩卖,乱搭柴火棚,乱堆放问题,镇区商业街占道,乱搭遮阳棚(网),背街小巷明沟污水横流,垃圾清理不及时,“三线”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依旧突出,公路沿线整治中路面、路肩垃圾清理也存在推诿扯皮现象。部分乡镇依然停留在清垃圾,搬杂物等低层次的整治,绿化、美化考虑不足。全县乡村没有一条畅、洁、美的乡村公路,缺少干净整洁,秩序井然,随时可看,叫得响的亮点村。部分村清扫保洁没有全覆盖,更难做到常态化的监督考核,已建成的垃圾房(箱、池、桶)闲置,不实用情况多,部分因无门(破损)或垃圾清运不及时,造成垃圾外露,成了“镇村(部门)许可”的垃圾堆。现有的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站根本不能消化日益增多的垃圾,县乡都未设建筑垃圾消纳场,建筑垃圾倒入河道现象屡禁不止。由于未达到环境整治工作“全域”的要求,整治措施、整治力度不到位,全域环境整治效果毫无疑问受到影响。

    4.整治资金缺口大,制约整治工作的开展。乡镇全域环境整治经费不足,主要依靠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新保经费,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,从美丽乡村建设来看,除建成或在建省市县中心村65个外,仍有100个无专项资金投入。新保资金在乡镇只能维持最基本的保洁和垃圾处理经费,从点、线、面资金投入来看,美丽乡村专项资金只能投向省市县中心村这个“点”,而全域环境整治范围广,不仅包括以前的“三线三边”,而且是“全域”“全面”。全域环境整治的“线”“面”和其他节点整治上存在资金明显不足的问题。如:以乡村“六清理”中广告店招整治为例,据保守统计,乡镇政府驻地村如开展店招整治、统一店招点牌至少需数十万元,因资金紧张,无力普遍开展。我县乡镇大多是补贴财政,没有更多财力投入全域整治,如王村镇2016年就卫生保洁、垃圾处理开支近130万元,资金补助仅78万元,缺口达到50多万元,深渡、霞坑、许村都存在同样的情况,环境整治资金不足是全县乡镇存在的共性问题。随着城区面积的扩大,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欠帐较多,农贸市场、停车场、排水管网等公共、公益服务设施投入不足问题日益显现。执法管理力量不足,如城管执法队伍人员配备比例偏低,城管执法队员60人(正式编制20人,协管40人),占城区人口的5人∕万人,低于周边区县。

    三、   意见和建议

    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,惟有持之以恒,常抓不懈,综合治理,久久为功,针对存在的问题,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:

    (一)完善和创新全域环境整治的体制机制,继续保持强力推进的态势。1.强化对口联系包保机制。进一步明确乡镇环境“六清理”由联系乡镇的县领导、县直牵头单位包保和县直单位党组织对口联系包保的工作机制。强化乡镇属地责任机制,明确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负责制。乡镇要按照“六清理”要求,分类指导,因村施策,细化任务清单,责任落实到人,实行乡镇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全覆盖,点线面兼顾,不留死角和空档。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等常态化的工作机制;2.全域环境整治涉及部门多,在重点区域、重点时段实行综合执法,形成合力,整体推进。在日常工作中,按职责分工就全域环境整治的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,形成统分结合长效的联动机制;3.全域环境整治任务重、投入大,必须建立健全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,根据我县的实际,采取积极向上争取的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,县财政要增加安排全域环境整治专项资金,用于弥补农村环境整治、绿化、美化提升的资金不足及奖补;4.完善考核机制。要尽快制定完善《全域环境整治考核办法》,落实县领导带队5个乡镇暗访组实行一月一督查,现场会一月一调度,电视台一周一曝光,文明办一月一督办,及时推广各地好经验、好做法。对认识不清、工作不力、效果较差,特别是就一个问题连续被曝光的责任部门(乡镇),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。将全域环境整治列入对乡镇主要领导述职,班子年度考核和乡镇联村干部包村述职的重要内容,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。将全域环境整治成效列入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主要内容之一,加强日常督查,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全域环境整治中发挥引领作用。

    (二)强力推进素质工程。提高全民的整体素质,是全域环境整治的长效举措和关键所在。1.各乡镇、各部门要大力实施素质工程,通过大规模、全方位的宣传教育,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讲卫生、讲文明的荣誉观,改掉陈规陋习,使卫生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,使讲卫生成为老百姓的一种习惯,使爱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,要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进机关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村组活动,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德意识、环卫意识和卫生意识,着力营造“千家万户爱卫生,人人参与治环境”的良好氛围;2.中小学生是开展环境整治的重要力量。相关部门可以联合教育部门在各级学校开展“小手牵大手”活动。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“从学生抓起,从娃娃抓起”,从小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,让每个学生都成为城乡环境整治的宣传员和监督员,从而实现学生带动家长,家长带动家庭,家庭带动社会,真正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参与到环境整治中来,不断巩固和提升全域环境整治的成果。

    (三)创新群众工作方法,发挥村民(居民)在全域环境整治的主体作用。全域环境整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全民支持与参与,但群众自愿“等”不来,“抱怨”也解决不了问题。越是强调群众自愿,越需要干部做大量的有的放矢的工作。1.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是关键,党员、干部的带头作用要充分发挥,带领、带动当地群众发挥主体作用,变“要我整治”为“我要整治”;2.依法依规将环境整治相关奖罚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内容,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村集体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奖惩机制,切实发挥村规民约自我管理,自我约束的作用;3.探索推广昌溪“户主会议”制度,森村乡的群众自主申报“卫生洁净户”评选模式,依据“六清理”标准,制定切合实际群众普遍能接受的评选办法,实行绿化苗木、花卉、日用品等实物奖励,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,避免“直接发钱叫群众突击整理房前屋后乱堆放”等短期行为;4.结合“三下乡”等活动,编排一些全域环境整治的节目,通过感观教育,引导群众支持、参与全域环境整治工作;5.持续开展“五项创建”和“十大创评”活动,使群众在活动中受教育,提升素质。只有全民参与,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才能可持续、长效。

    (四)强化依法管理、治理。宣传教育,文明劝导是必要的,但依法刚性管理要加强。1.汇编法治依据,相关单位对涉及全域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法律、法规等进行摘要汇编,作为向干部群众宣传环境整治法律知识的宣传材料,为环境整治执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;2.配齐配强执法队伍,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。全域环境整治应探索采取综合执法整治,县直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乡镇驻点开展环境整治执法,切实解决乡镇“看得见、管不了”的问题;3.开展专项执法。根据工作需要,县直相关执法部门牵头,乡镇配合开展“乱搭、乱建整治”“道路清障整治”、“河道清理整治”等专项执法活动,着力解决一些突出的问题,真正起到执法一次、教育一片的作用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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