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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歙县2016年环境保护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的决议
【字体: 】【2017/5/25】 【作者/来源 歙县人大办公室】 【阅读: 次】 【关 闭

(2017年5月12日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第2次会议通过)


  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,听取了县环保局局长宋德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《歙县2016年环境保护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》。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,2016年,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,相关职能部门在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、新安江流域等水体保护、重点污染源的依法监管等工作措施得当,力度不断加大,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,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。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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